监狱刑罚执行系统需实现协助监狱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等工作;实现协助监狱受理罪犯申诉、控告和检举等工作。
(1) 减刑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予以减刑。
根据监狱刑罚执行实践,减刑分为无期、死缓的减刑,有期徒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罪犯减为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重要罪犯的减刑3类。
减刑实现对有期徒刑罪犯、无期徒刑罪犯、死缓罪犯、重要罪犯四类罪犯的减刑申请管理、审批管理、执行管理等功能。
减刑(监狱/监区、罪犯姓名、罪犯类型、判处类型、减刑类型、减刑原因、执行时间)
(2) 假释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予以假释
根据监狱刑罚执行实践,假释分为无期、死缓的假释,有期徒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罪犯减为有期徒刑)罪犯的假释,重要罪犯的假释3类。
假释实现对有期徒刑罪犯、无期徒刑罪犯、重要罪犯三类罪犯的假释申请管理、审批管理、执行管理等功能。
假释(监狱/监区、罪犯姓名、罪犯类型、判处类型、假释类型、假释原因、执行时间)
(3) 首保审批
首次保外就医是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首次办理保外就医。首次保外就医涉及监狱、省监狱管理局、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过程:监狱书面申请、具保人签订具保书、省级政府指定医院进行病情鉴定、省监狱管理机关批准、通知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抄送人民检察院。
首保审批包括首保申请管理、审批管理、执行管理等功能。
(4) 续保审批
续办保外就医是罪犯在首次保外期满后,经过病情鉴定,仍需保外就医的。续办保外就医涉及监狱、省监狱管理局、公安机关和省政府指定的医院。办理过程:罪犯进行病情鉴定、公安机关提出建议书、监狱书面申请、省监狱管理机关批准、通知公安机关和罪犯。实现对符合续保资格罪犯的续保申请管理、审批管理等功能。
保外就医(监狱/监区、罪犯姓名、罪犯类型、保外类型、保外原因、保外开始时间、保外结束时间)
(5) 暂予监外执行考察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妇女的暂予监外执行,是判决时罪犯正在哺乳自己婴儿,在哺乳期内进行暂予监外执行,哺乳期满后收监执行。涉及部门:监狱、省监狱管理局、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办理过程:监狱书面申请、省监狱管理机关批准、通知公安机关和原判人民法院、抄送人民检察院。
暂予监外执行考查是指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定期进行考查,以确定是否收监的过程。暂予监外执行考查涉及监狱、公安机关。办理过程:监狱派员考查、公安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减刑定期的考查,定期登记考查相关数据,同定期的考查数据进行确定罪犯是否进行收监。
监外执行(监狱/监区、罪犯姓名、性别、监外执行原因、开始时间、结束时间)
(6) 申诉受理
罪犯申诉(对原生效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材料,监区民警登记后,转递给上级业务部门,业务部门审查登记签收。
(7) 申诉处理
申诉处理实现对罪犯申诉的资料分类传递及调查、反馈等功能。
(8) 控告受理
控告受理实现对罪犯控告文件的登记、判断初步分发对象的功能。
(9) 控告处理
控告处理模块实现对罪犯控告的资料分类传递及调查、反馈等功能。
(10) 检举受理
检举受理实现对检举材料的民警登记、初步分类归口到相关部门的功能。
(11) 检举处理
检举处理实现依检举对象不同而分别传递资料,并进行调查、处理、反馈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