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设立的叫监管支队。他的职责是:管理监管场所,就是说管理辖区内的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具体管理是指导、监督监管场所、做好对上传下达通知、文件、精神等,掌握了解情况,组织安全检查、负责对在押人员的奖惩,搞好生活、卫生、宣传、改造、劳动等事项的必要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还要履行对监管队伍的管理教育任务。
公安局监管支队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本级公安机关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研究制订本地区监管工作规划、计划;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地区监管工作规程、规范;
三、组织实施等级化管理,开展监管业务指导工作;
四、指导监管民警队伍建设,开展县(市)级监管民警的业务培训工作;
五、查处本地区重大监所安全责任事故,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六、开展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为解决基层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供帮助;
七、组织指导监所深挖犯罪工作;组织指导监管信息技术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