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干部廉政档案
2024-03-13
完善干部廉政档案有利于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可以对干部的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记录。如果需要完善干部廉政档案,一般应由组织部门或纪检机关负责。
1.个人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籍贯、政治面貌等个人信息,以及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基本情况。
2.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包括本人在思想认识、学习教育、遵守纪律等方面的表现,以及所在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情况。
3.德才表现:包括本人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业绩和能力,以及在团结协作、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
4.廉政鉴定意见:由本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纪检监察机构有关人员填写,并注明具体依据。其中,对于拟提拔使用的干部,应当征求同级纪委的意见;对于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干部,应当征求其所在党组织的意见。
5.归档材料:包括干部廉政档案封面、目录页、内容页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对于已经去世的干部,组织部门可将相关资料整理后存入干部廉政档案中。对于新提拔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干部,要调取其廉政档案作为考察评价的重要参考。此外,在查办案件时,也要注意查阅干部廉政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