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分工方案
2024-01-29
智慧矫正中心创建的分工方案主要包括:一是由司法局牵头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二是由公安、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配合进行相关工作;三是由教育局负责对在押人员的文化课学习情况进行监管;四是由民政局负责协调资金保障及物资供应;五是区级层面各部门分别按照各自职能开展相应的工作。
一、主要职责
1.司法局:组建创建专班,统筹协调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各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项目推进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2.公安局:提供场所支持,协助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加强在押人员管理,维护监所秩序,确保安全稳定。
3.法院:提供场所支持,协助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加强对在押人员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依法规范收拘流程。
4.检察院:提供场所支持,协助安装电子监控设备,加强对在押人员检察监督,依法规范收拘流程。
5.教体局:组织在押人员参加文化课学习,建立考核机制,提升受教育程度。
6.财政局:筹措智慧矫正中心所需经费,保障各项改造工程顺利实施。
7.民政局:按期拨付改造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补贴,保障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8.交管部门:为智慧矫正中心车辆办理通行证,方便接送在押人员。
9.市场监管局:协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智慧矫正中心周边经营业户进行摸排登记,统一标识,规范经营行为。
二、工作机制
1.建立区级创建工作例会制度,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确定专人对接联络,定期沟通情况,推动有关事项落实。
3.区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日常工作调度,及时了解掌握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积极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