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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智慧监所领导小组

2024-01-29
智慧监所是指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监狱、拘留所、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羁押场所进行的智能化管理。看守所在智慧监所以公安机关为主导,狱警为执行主体,在监狱局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智慧监所领导小组职能 1.统筹协调:负责智慧监所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组织制定相关制度、规范及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智慧监所建设经费保障。 2.监督管理:负责智慧监所建设项目的审核把关,建立项目评审机制,加强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 3.技术指导:负责智慧监所建设项目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支持,建立健全技术支撑体系,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4.考核评估:负责智慧监所建设项目的绩效考核,定期组织开展评估验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二、其他成员职责 1.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是智慧监所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发挥主导作用,积极筹措资金,加强人员培训,健全管理制度,推动智慧监所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 2.司法行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要在同级党委政法委领导下,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智慧监所建设各项工作,将智慧监所纳入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总体布局,推动智慧监所与其他业务管理系统互联互通。 3.财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做好智慧监所建设所需经费保障,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各项配套资金,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智慧监所建设。 4.审计机关:审计机关要加强智慧监所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问题,维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合规运行。 5.有关部门: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智慧监所建设取得实效。 如果被限制人身自由,可以前往当地看守所寻求帮助。在办理出庭受审手续后,可由家属申请取回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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